全市7个播出单位基本情况
2017年1月19日,原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下发了《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同意当雄县等24县设立广播电视台的批复》,批准拉萨市当雄县、尼木县、曲水县、达孜区、林周县、墨竹卡县设立广播电视台。目前我市共有1座市级广播电视台和6座县级广播电视台,其中拉萨广播电视台有三套自办电视节目(拉萨汉语综合频道、拉萨藏语综合频道、拉萨文化旅游频道)、一套广播节目FM91.4。县级台各有一套自办新闻节目,日常主要负责转播中央、省、市三级的5套调频广播节目及15套数字电视节目,担负着基层舆论引导和固守宣传阵地的职责和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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