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以来,市广电局认真落实区、市党委政府有关民营经济工作相关要求,扎实开展、有序推进各项工作,不断提升服务意识,在行政审批工作中做到为企业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及时宣传优惠政策,及时研究解决民营企业反映的困难,同时还在疫情期间积极助推民营企业复工复产,为相关企业提供了高水平和高质量的优质服务。
一、加强行业监管
今年以来,我局积极为17家企业办理完结《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相关材料审核、实地勘验等初审业务,共核对完成190余家广播电视制作公司和16家城市数字影院相关信息。
二、规范政务服务事项
我局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按照“应上尽上,全程在线”和“一网、一门、一次”的要求,认真梳理政务服务工作,并结合实际,制定了网上办理事项清单,我局15项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实现了线上线下同步办理,并推进网上事项标准化,认真梳理15项行政审批事项所需申报的材料,为办事群众提供了规范表格和示范文本。目前,我局现有的15项行政审批事项中40%已达到全程网上可办;同时,我局压缩网上办理时限。对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期限一律缩减为法定期限的30%(7个工作日),并严格按照审批程序和时限办理,杜绝了两头受理、效率不高的现象。此外,我局还不断推进“减证便民”工作,对涉及的15项行政审批事项以清单方式逐项列出证明事项名称、设定依据等,规范了行政审批程序和办事流程,精简了办事申报材料,杜绝了“奇葩证明”和无法定依据的证明材料,有效解决了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的问题。
三、积极落实相关政策,有序推进城市数字影院复工复产
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停摆半年之久的拉萨市城市数字影院于7月25日起有序恢复开放。截至目前,拉萨市城市数字影院共计16家,现已复映的影院有14家,一是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电影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暂免征收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国家电影局公告2020年第26号),免征了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今年4月,我局及时下拨2018年、2019年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2018年、2019年中央级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共计734.42万元下拨到了11家影院,切实解决了他们的“燃眉之急”;二是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秩序恢复”的重要指示精神及《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保持经济平稳运行的若干政策措施》的相关要求,为8个电影院减免了房租达135.85万元。截至10月31日,我市复工复产的14家电影院的票房收入达1450.78万元,观影人数达41.34万人,放映场次达2.95万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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